按照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》、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》和《劳务派遣行政许可实施办法》(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19号)规定,2016年度,我市有14户经营劳务派遣业务单位依法取得了劳务派遣经营许可。为加强对劳务派遣单位的规范管理,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,现将依法取得劳务派遣经营许可的单位名单予以公告,欢迎社会各界对违法经营劳务派遣业务行为进行举报投诉。
延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
2017年3月30日
附:2016年度取得劳务派遣行政许可单位名单